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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唯一!三明中院黄涛荣获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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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姝玥  发布时间:2022-06-15 09:54:04 打印 字号: | |

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全国妇联表彰997户第十三届全国五好家庭并揭晓997户全国最美家庭,还表彰了来自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一线的200个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198名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黄涛荣获全国家庭工作先进个人,系福建法院唯一受表彰对象,全国法院系统仅有3名个人受表彰。

黄涛,三明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多年来从事少年与家事案件审理工作,她依法公正审判,以“法正情圆”为工作目标,主动向前向后延伸司法服务,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困境家庭提供司法帮扶。

先后获评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市妇联系统“三八”红旗手、全市法院优秀青年干警等荣誉,高质量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研究的重大课题,撰写的典型案例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立足本职不放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除出具《家庭教育督促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外,探索以社会调查、庭审调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等方式,实现三明中院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家庭教育全覆盖。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政治敏锐力和先进性,在市委党校学习期间获评“优秀学员”。

服务基层有担当。积极参与“幸福婚姻大讲堂”活动,走进老区偏远农村,开展“婚姻家庭关系”法治巡讲;策划“未成年人‘两法’乡村行”活动,深入三明市122所乡村中小学,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相关工作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源于其承办的案件,三明中院出台全省首份“事实孤儿”司法帮扶《十条措施》及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并与市妇联设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促进与修复体验中心”,共同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开展,为困境家庭提供司法帮扶;做实“把爱带回家”活动,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资料,通过线下现场发放,线上微信群及教育平台发布海报的“1+N”模式,送法到“家”;与团市委共建“红领巾法治课堂”,面向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录制“精品课程”,依托各类平台,开展多样化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家庭教育工作。

热心公益有作为。作为三明中院硕士志愿服务队的队长,不定期走访关爱留守女童,组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100余场,三明中院硕士志愿服务队获评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策划拍摄的以关爱妇女儿童为主题的微电影《何以为家》,获评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佳微电影”;同时,担任三明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志愿者,积极参加婚姻家庭辅导志愿服务活动,以“维权+”的形式,为婚姻家庭带去司法关怀,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来源:少年庭
责任编辑:刘佳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