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至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孔坚率研究室到三明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颖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到三明中院、清流法院、沙县法院、尤溪法院等地,实地了解三明法院未成年人特色审判制度、预防青少年犯罪、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及家庭教育等方面工作情况,并在三明中院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三明法院近年来未成年人审判及司法延伸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对三明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维护家庭和谐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立足审判本职。要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意义,妥善处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坚持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贯穿审执工作全过程,全面双向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要探索特色机制。要认真梳理已有判例,围绕社会热点、司法难点问题展开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大胆创新,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在审判规程、方式等方面下功夫,逐步形成专业化、规范化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三要做强少审品牌。三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起步早、有积淀,要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总结提炼,把未成年人审判品牌擦得更亮,努力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可推广的三明样本。(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