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时杰,男,1983年5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表彰奖励。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主题教育活动。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所办理的案件无一因廉洁等违法违纪问题被信访投诉。刑事审判业绩突出。近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38件,审结案件233件(折抵案件437.5件),结案率97.9%,其中一审案件9件,无一被改判、发回。审结的中宣部、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近年来我省最大的侵犯著作权(书籍类)案件被告人庄耀等人侵犯著作权一案,入选2021年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理论研究能力较强。加强对审判实务和法律问题的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参加工作以来,撰写的学术论文曾连续八年获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连续八年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其中一等奖1次、二等奖4次、三等奖1次、优秀奖2次,3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2019年9月被省法院聘请为第一批福建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教师。
刘时杰法官获评第三届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