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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是“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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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06 10:16:51 打印 字号: | |

为稳步推进终本案件出仓清理工作,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连日来,沙县法院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分类施策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着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


协同查控显威力 陈年旧案终执结



“蒋某,我们是沙县法院执行干警,现在依法对你进行强制拘传,请配合我们工作。”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蒋某外出躲避债务,长期下落不明,案件终本多年没有进展。

近日,杨某向执行法官反映蒋某已回乡生活,希望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接到线索,执行干警通过执行协同查控机制查找到蒋某的住所后,遂立即前往拘传。


面对突然到访的执行干警,蒋某终于无处遁形,被拘传到法院后,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蒋某表示愿意还款。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蒋某当场履行2万元,并承诺尽快归还余下的5万元欠款。6月14日,蒋某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该案成功执结。


终本案件不“沉睡”  法院执行解“薪”结


余某受雇于沙县区某餐饮店,店铺因经营不善导致关门停业,并拖欠了余某工资6千余元。经劳动仲裁,该店铺未履行,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该店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只能终本结案。

2024年1月,余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案,并要求将该店铺经营者张某列为被执行人。因张某多次更换手机号码及住址,法院无法获取其行踪,经查询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后,该案再次终本。

6月20日,执行法官接到举报得知张某已回到家中,第一时间赶往张某住所并顺利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当场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款,案件执行完毕。


多年停业又复产 顺藤摸瓜巧执行


“谢谢你们,帮我拿到了赔偿款!”在执行服务中心,田某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田某为某竹业有限公司员工,在车间作业时左眼受伤。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向田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241909元。后因某竹业公司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该公司已停产停业,且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以终本结案。


近期,申请人向执行法官反映该公司已恢复生产经营。为尽早兑现胜诉当事人权利,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公司负责人,但其既不露面也不解决问题。在多次走访调查、查找线索后,执行干警发现某竹业公司在租用的仓库屯放了新生产的600张径向帘半成品,遂依法进行查封。


在得知公司货物被查封后,某竹业公司的股东再也坐不住了,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并一次性支付全部执行款。该终本案件顺利出仓。


“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来,沙县法院累计出动执行干警298人次,执行完毕73件,达成执行和解86件,执行到位金额203万余元。



 
来源:沙县法院
责任编辑:王宇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