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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三明中院领导在专题研讨班作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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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宗军 张帆  发布时间:2024-08-29 10:17:04 打印 字号: | |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3日讯 日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在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作专题辅导报告。

陈枫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担当作为,发挥司法职能,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三明实践。

陈枫强调,要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正确处理防范与化解、显性与隐性的关系,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要正确处理主动与被动、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树牢“主动作为”理念;要正确处理主体责任与统筹协调、日常防范与应急处置的关系,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要正确处理社会风险与工作风险、“案”的风险与“人”的风险的关系,树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要强化能动意识,紧扣中心大局,切实发挥司法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服务保障作用。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加强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司法保障,提升涉外、涉侨司法服务水平。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司法举措,完善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企业破产处置协调、“执破直通”等机制,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惩防并举守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抓实“有信必复”和实质性解纷。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着力防范化解网络领域风险。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要把准应对重点、应对思路、应对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提升研判能力、执行效力、协同合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到司法为民的每一个细节中、审判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程序中。要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以公正司法化解风险,以严明司法引领社会进步,为加快建设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于宗军 张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段剑岚